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马振犊
提笔写这篇文章,我的心情异常复杂。二战时的德国纳粹军队与日本军队,在战争中都犯下了惨绝人寰的空前反人道的罪恶行径,要比较二者暴行的区别,在一般的概念上,很容易被曲解为要判断同样吃人的虎狼谁更仁慈一样的无聊。但我在这里必须说明的是,这篇文章决不是想要为任何凶手减轻罪责,我所做的工作是要比较这两个凶手在同样的犯罪作恶时,其动机、手段和方法有着何种的不同,存在着什么样的差别以及这些不同产生的原因。至于其后果,那就是他们的罪恶行径将同样永远被世界人民诅咒。
德日军队这两头野兽,一个生在欧洲,一个长在亚洲,历史文化生长环境各不相同,在战争中,虽然他们都有吞并世界的野心,并为了暂时的共同战略目标而互相勾结,对世界犯下了空前的罪恶。但他们终究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就两者国家、民族而言,有着完全不同的生长历史、生活环境和社会文化传统,因此他们在战争暴行方面,无论目的、动机、手段乃至其方式方法等等都是有区别或差别的。所以,我们应当了解这种差别,这对于研究德日法西斯的形成、特点及其历史罪恶,都有意义。所以,我在本文中只是研究比较德日军队暴行的不同所在,而决不涉及对二者历史罪恶程度的评定。特此说明。
直至现在,仍然有许多西方学者与政治家们,认为不应轻率地将日军在二战中的暴行与德军在二战中的屠犹暴行比较,他们的基本看法是:德军屠犹是有计划有蓄谋的种族灭绝行为,是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犯罪,而日军的暴行则是在短期内发生的战争暴行,即使将两者做比较,也应该是作为加深人们“对特定历史事件理解的基础”,否则这种比较就会降低人们对纳粹暴行受害者所受苦难的认识,因而“没有意义”。1对于这种观点,中国学者的基本看法是不能认同。笔者的看法是:纳粹屠犹与日军的在华暴行是两个并存的客观事实,既然都是同类的战争暴行,就可以进行具体的比较分析,即使在客观上两者存在着性质的差别,也应通过比较研究而得出,而不是武断地进行事先的结论与否定。
当然,一些西方学者在这一问题上具体提示,如对两者暴行的具体比较,只能在一些可比的层面上进行等等,是可以接受采纳的,但是他们较普遍的根本否定二者比较意义和价值的看法是武断而令人不敢苟同的。这种看法产生的基本原因是由于他们对于纳粹种族灭绝暴行的亲身感受或深刻认识,同时也是由于他们对日军在中国暴行的普遍缺乏了解,加之个人情感上的因素所致。对于他们的这些感受,作为同样是法西斯暴行受害者的中国人,我们有着充分而深切的理解,但是,我们同时也希望西方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也应对日本法西斯暴行的广泛性、残酷性、危害性及其对中国人民造成的巨大的灾难与创伤具有同样明确的认识,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更应当对德日法西斯的暴行进行理性的、深刻的、具体的比较与研究。
在比较德日军队的暴行时,正如前文所言,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在很多内容上二者是无法相比或无由衡量的,例如就侵华日军在各地的大屠杀暴行和德国纳粹军队屠杀犹太人暴行的规模而言,两者虽有统计数字上的差别,但是这种差别在两大法西斯军队对各被害国人民超规模的屠杀面前,已经没有界定性的意义。何况对于两者在战争中暴行的广泛比较,应当是写作一本专著的规模,于是,在这里,我只以侵华日军和德军在战争中可以相比较的暴行内容为分析对象,就其动机目的、方法手段等,联系实际的状况,开展初步的比较分析。不妥之处,敬请海内外专家指教。
(一)德日军队大屠杀暴行的动机与目的
德日法西斯军队在二战中对被害国人民都有骇人听闻的大屠杀、种种虐杀和人体实验暴行,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然而,他们两者的大屠杀等暴行的动机与目的并不完全相同。两者的区别,简单地说,德军主要是为了实行纳粹党对犹太民族的种族灭绝政策;而日军则是为了“膺惩”受害国的民众,发泄其兽欲和服务于侵略需要。
在德国方面,自1939 年纳粹党上台执政后,开始按照希特勒的一贯思想,确定以消灭犹太民族为终极政治目标。希特勒之所以如此的仇恨犹太人,是因为他在青少年时代就受到了当时欧洲普遍存在的仇恨蔑视犹太民族情绪的影响。
有历史学家认为,希特勒的反犹思想是在他20 多岁时就形成了。1909 —1913 年在他流浪维也纳期间,希特勒阅读了大量反犹书籍,从而增加了他的种族偏见和对犹太人的仇恨。他曾说:他发现任何放荡淫秽的事情,诸如卖淫和贩卖女人等,大部分都是犹太人干的。“当第一次,我认识到犹太人是这个大城市中的渣滓堆里进行这种令人恶心的罪恶交易的冷酷心肠、恬不知耻、孜孜为利的主使者的时候,我不免感到一阵寒噤。”2当时,希特勒直言不讳地诅咒:粗野的犹太人诱奸天真纯洁的基督教女郎,从而玷污了她们的血统。后来他在《我的奋斗》一书中居然写道:“可恶的长着罗圈腿的犹太狗杂种诱奸数十万女郎”。鲁登道夫·奥尔登曾研究说:希特勒反犹主义的根源之一可能是他在性方面的压抑嫉妒心理,虽然他年龄已经20出头,根据已知的材料,他在维也纳时期从来没有同女人发生过任何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看到美貌的雅利安姑娘投身于经济条件优越的犹太人的怀抱,就不能不激起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嫉妒和愤恨。这也是造成希特勒性取向变态的原因之一。
当时欧洲弥漫着一种普遍的仇犹情绪,主要原因是因为民众中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散居在欧洲各国的犹太民族把持了金融、贸易和生产界的重要地位,生活富裕,平生了妒嫉之心,更有了反感之意。他们认为这些外来者抢了本国人的饭碗,理应全部赶出去。在德国,更有人把一战失败之因归结为犹太人的存在与“捣乱”,更应彻底驱除。希特勒就是其中的激烈分子之一,他作为士兵参加了一战,在前线中了毒气而昏迷,醒来后在休养过程中,经过自己狭隘的思考,形成了彻底的反犹政治立场。这在其所著《我的奋斗》一书中,就有明确的表白。今天来看,我们不能排除中毒对他大脑的损害和影响,使他形成了偏执狂的人格,比较变态的性取向,变成了一个轻度的精神病患者。然而,他的反犹思想和行动,在当时的德国,适应了许多人的思想观念的需要,拥有大量的拥护者,这就是以他为首的纳粹党确立灭犹主张的思想根源所在。
1939 年1 月30 日,希特勒在向国会发表的演说中声称:“今天我敢于再作一次预言,倘使欧洲内外的国际犹太金融势力能够使各国再一次陷入一场世界大战的话,那么,其结果决不会是全世界布尔什维克化和随之而来的犹太人的胜利,而是欧洲犹太民族的彻底消灭。”3在这里,他一是把战争的罪行归结为犹太人,二是明确无误地暴露了他灭绝欧洲犹太民族的罪恶计划。直到临死前几十小时,他在写作最后的遗嘱时,还对犹太人进行了最后的恶意谩骂,说他所发动的战争是犹太人所引起的,现在断送了他和第三帝国。在他的领导和影响下,大批深受纳粹思想蛊惑的德国人,成为执行希特勒屠犹政策的刽子手,并且自甘堕落,反以为是,决无丝毫的怀疑和醒悟。二战期间,约有600 万犹太人死于希特勒及其纳粹党之手,事实说明了德军大屠杀罪恶根源之所在。
王昌沛先生在其所著《希特勒疯狂屠杀犹太人原因透析》4一文中,研究归纳了希特勒反犹的原因,有以下五点:
一、千年以来欧洲反犹主义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习惯于把一切坏事和罪恶都归咎于犹太人。
19 世纪欧洲的一些反动思想家,如菲希勒、尼采、戈平瑙等人,制造了“超人”、“种族主义”等理论,而希特勒正是受到了尼采宣扬的“超人”思想的影响,他所鼓吹的“日耳曼种族优越论” 又赋予反犹暴行以新的政治内容。希特勒在其当政时期出版的《尼采与民族社会主义》一书中宣称:“我们感谢尼采从北方——日耳曼文化出发,对威胁生命价值的犹太人的认识! 在‘贵族道德’( 日耳曼人道德) 与‘奴隶道德’(基督教道德) 斗争的背后,必然预示着北方种族反对犹太对立种族的世界斗争。”5他们认为:条约、人类的道德对于主宰种族和“超人”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因为他们是超越法律与人性的。希特勒及其纳粹党就是根据这种理论,以最残酷、最野蛮的手段建立起集中营来屠杀千百万犹太人,他认为只有通过残暴野蛮的兽性活动,“最高贵的民族才能成为世界的盟主,才能为万国所拥戴。”6
二、纳粹党种族主义理论的实践。
希特勒以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作为纳粹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和法西斯暴行的理论依据。他们的种族主义理论认为,世界历史不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是种族斗争的历史,日耳曼人是地球上最高级的种族、世界历史的创造者,犹太人则是世界的破坏者,是劣等种族,应该驱逐或灭绝。德意志人则是日耳曼人的核心。希特勒宣称为了保持和发展人类的文化,日耳曼人必须保持自己血统的纯洁性,如果放弃纯粹血统而陷于种族混杂之中,就会丧失自己优越的权利、地位和创造文化的能力, “人类不会因为战争的失败而灭亡,而是由于血统混杂、种族堕落以致丧失抵抗力而灭亡”, “对于人类劣等民族犹太人和斯拉夫人,他们是引诱雅利安人堕落而使人种水平下降的罪魁祸首,因此,雅利安人应当奴役他们、征服他们、折磨他们,使他们对日耳曼人不敢正视。”7 “对待被征服种族,应比对待野兽还要残酷,应当首先让被征服者拉犁,然后才让马拉犁。”希特勒狂热号召说:“创造者,坚强起来! 抢吧、烧吧、杀吧! 绝不要对被你们奴役的劣等种族发生一丝一毫的怜悯,尽量把苦头给为你们服苦役的人去吃,这样才能表现出‘超人’应有的伟大气魄,要创造‘超人’,创造英雄的种族,没有斗争、痛苦、忍受以及对弱者的伤害,是不能实现的。”8根据这种极端的种族主义的“理论”的要求,纳粹党便把选择和保存德意志民族最“优秀”分子以及淘汰劣等种族视为己任,在二战时期犯下了灭绝犹太人和奴役其它民族的滔天罪行。
三、巩固纳粹独裁统治的政治需要。
希特勒是通过阴谋活动由兴登堡总统特别授权上台执政的,并不具有通常的符合法律的地位。为了建立起纳粹党专制的法西斯集权体制,他利用当时整个德国社会因战败而饱受战胜国凌辱、民族主义情绪炽烈的情势,以德国的生存和发展正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为借口,把犹太与马克思主义学说联系起来,寻找镇压的根据。他大肆攻击“犹太人”的马克思主义、布尔什维克党和社会民主党,用以转移国内人民的斗争视线,达到巩固独裁统治的目的。希特勒在其《我的奋斗》一书中,指出:“犹太人创立了马克思的学说……马克思能够用政治家的眼光认识这腐败世界中的主要毒物,用了巧妙的方法去提取而制成浓厚的毒液,用以迅速地去毁灭世上一切自由独立的国家。马克思之所以如此,那是为了谋犹太种族的利益而已。如果德国有朝一日覆灭了,那么,受布尔什维主义的鱼肉自然是毫不困难的。犹太人的目的,便是使德国国内的民族互相斗争,希望德国在经济上永远衰落, 在政治上完全沦为奴隶。因为这缘故, 犹太人便竭力灭亡德国。”9希特勒还把马克思主义胡说成“犹太学说”,是造成德国内外交困的根本原因。希特勒给德国因战争和革命而感到前途暗淡的小资产阶级所身受的不幸做出了一个简单的解释:“犹太人”、“凡尔赛和约”和“十一月罪人”是万恶之源。希特勒认为:德国战败而接受民族最大耻辱的凡尔赛和约是马克思主义的犹太人出卖的结果。共和国政府是由“马克思主义的犹太人组成的,犹太人所操纵的民主国家已经成为德国民族的祸根”。“马克思主义之终极目的在于摧毁一切非犹太民族的国家。”希特勒宣布:“吾党之运动则在消灭马克思主义并与犹太人势不两立,实无通融之地。”10 按希特勒的逻辑,屠杀犹太人也就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了。
四、掠夺犹太人财产、建立侵略扩张政策经济基础的需要,发动战争的经济需要。
居住在德国的犹太人在希特勒执政前约占德国人口总数的1 %,但他们在德国各行业特别是在金融业等国民经济核心行业中却占有重要地位。许多大银行、大商店、大工厂都由犹太人经营。犹太人聪明能干,资金实力雄厚,在自由职业岗位上也占优势。如柏林市的医师中,犹太人占52 %;法兰克福城的律师中,犹太人占64 %,许多著名的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等,也都是犹太出身。希特勒对犹太人在德国社会各界的地位和影响,特别是犹太人在德国经济领域的领先实力极端仇视。在《我的奋斗》一书中,希特勒曾说道:“他们的经济关系,差不多包括了整个帝国的全部,一切真正的伟大企业,差不多完全在其掌握之中,凡是主要的专家和职员,多是属于他们的。国外的贸易完全是由他们经营的。如果德国再衰落的话,对总揽国际金融的犹太人是有利的。犹太人的用意,那是十分明显的,就是想要德国赤化,就是摧毁德国民族的智力,并竭力借犹太人所操纵的世界金融,来摧残德国劳工的势力,作为扩张犹太政府世界计划的第一步。”因此,纳粹党的政治目的就是要把犹太势力从德国社会各界排挤出去。
1933年4月7日,纳粹政权颁布的文官法规定:凡父母或祖父母信仰犹太教者,即为非雅利安人。而非雅利安人不得充任德国文官。此后,犹太人几乎被排斥在德国公共生活之外。犹太出身的法官、律师、医师、教授、演员被免职。犹太人的资产被没收,犹太工人失业。1938 年,德国在伦敦同世界犹太人组织磋商,提出了一项犹太人有秩序地迁居国外的计划:德国将没收估价为15 亿马克的犹太资产用作外迁经费的保证金。11在希特勒上台后,当德国面临经济困难时,为了扩军备战、讨好垄断资产阶级、减少竞争对手,以希特勒为首的纳粹政府开始掠夺犹太人的财产,把大批犹太人驱逐出境,不准携带巨款,冲锋队员抢劫犹太商店,以致发展到“从肉体上消灭犹太人”,这些举动在一个方面就是为了增加军费开支的来源,消除犹太人的经济势力。
五、与日本法西斯相同的侵略扩张和称霸世界的政治目的。
希特勒上台以后曾经做过这样的论断:德国46 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要养活6200 万人口,这是不行的。在希特勒看来,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能借助于向外移民,移民会使优等种族受损;也不能靠限制生育或堕胎,限制生育或堕胎会夺走健康儿童的生命;提高国内粮食产量或进口粮食,均非长久之计。唯一的出路便是实行对外扩张,必须依靠“剑”的威力去夺取“生存空间”。于是,希特勒便把夺取生存空间和肉体上消灭犹太人结合起来。他说:民族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以发动流血的侵略战争来保证日耳曼民族在地球应获得的领土,“当吾人今日谈及在欧洲新领土的问题,必先想到俄国,今天的俄国统治者是身染血污的罪犯,人类的败类,尤其不能忘记俄国已被无国籍的犹太人所完全统治。”12 为了消灭犹太人及其统治下的苏联,必须发动争夺 “生存空间”的战争。
以上的总结,可以说是审察了希特勒与德国法西斯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等一切暴行的基本的罪恶动机。那么,在与欧洲历史地理环境和人文传统完全不同的亚洲,日本军队为何要在中国各地尤其是在占领后的南京,对中国平民和失去抵抗力的军人实行大屠杀呢?多年来,中外学者们对此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集中起来,基本上可以归纳出日军施展暴行有下列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因:
第一:日本民族的性格特征。
日本民族自古以来,因封建天皇制度和长期军阀政治的影响,形成了崇拜强者鄙视弱者的观念,他们崇拜盛开之后即刻凋谢的樱花,推崇靠武力行天下的武士,对征服弱者充满快感,在强者面前又显得十分恭顺。一方面,他们善于学习别的民族的优点,消化吸收,改良补充自己;另一方面他们又因狭隘的岛国地理环境形成的封闭心理,缺乏宽容与大度。种种特征造就了他们在战争中的行为特色,以海盗式的屠杀与掠夺为特征,企图以暴力达到征服的目的。另外,又因岛国环境的影响,土地与资源的缺乏,使他们生成了比较严重的生存危机感,时时刻刻盘算着如何通过“开拓万里波涛”来摆脱这千年的忧患,在海对面的大陆上谋得一块永久的生存之地。对外侵略的动机是长期、明确而牢固的。
近代以来,日本通过“明治维新”,实现了社会的改良,国力增强,为其对外侵略创造了条件。而中国则相反,近百年来衰落的封建统治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掠夺,造成了中国的积贫积弱,广阔的土地与丰富的资源,使强邻垂涎。故日本对于中国,从历史上的敬仰学习逐步就变为蔑视与侵略。几千年来日本在中国学习到了不少的东西,然最主要的一点,他们到底也没有学会中国墨儒诸家传统的非战、平和、宽容的美德。再者,日本社会封建统治等级森严的习俗和客观生存条件对于其社会集体化努力的需要,形成了他们漠视个人价值重视社会团体利益的习惯,社会生活对于个人的环境压力很大,尤其对负担主要社会责任的男子,压力尤重,于是一旦有机会就造成了他们放纵自己以释放压力的契机。日本社会保持了男尊女卑的传统,对女子是轻视的,从根本上来说社会的主流意识认为女子是要服从并服务于男子的,在两性关系上完全是以男人为主,男子视女人为玩物,各种对女性的玩弄与虐待方法即使是在现代日本也是司空见惯的,以至于造成日本变态色情业的长盛不衰。这些特征,造成了以社会中下层男子为主的日本军队,在对华战争暴行中的各种大规模虐杀和奸淫妇女,制造出各种变态暴行的社会根源。
第二:日本当局在侵华战争中“膺惩”中国人的政治需要。
近百年来,中日关系因日本不断侵华而处在紧张对立状态。日本军政当局为了侵华的政治需要,一方面对中国进行全面缜密的侦察和有意识的挑拨离间,他们搜集中国各类政治军事经济乃至地理资源情报,进行仔细的研究,利用中国社会政治中的一切矛盾进行分化瓦解,准备发动侵华战争;另一方面在国内大肆进行对中华民族的鄙视仇恨宣传,向民众灌输日本为了生存和尊严,必须侵略和占领中国的观念。在日本社会中播下仇华蔑华的种子,这一切使得日军官兵在基本的观念上充满了对中国人的蔑视和轻漫,他们从心里认为中国人是劣等的民族,只要他们敢反抗日本,那么就应受到任何惩罚,即所谓的“膺惩”。他们认为对敢于抵抗的中国人怎样做都不过分。一个参加过南京大屠杀的日本兵宫本在1937年12月16日写给家人的信中说,“我们得到了中国的首都,也得到了首都的女人;这是个没有出息的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用;只有建立大东亚共荣圈才有希望。”13由此可见,军国主义的毒素已经侵入了日军官兵的骨髓。另一名曾在中国山西作战的日军老兵近藤一,最近在对前来采访他的记者说:”从小老师就教我们,大和民族是最优秀的民族.因此.当时我觉得怎么样对待这些身为劣等民族的中国人都不为过.现在回想起来,我犯下的罪行100年也偿还不清。”“说着说着,老人的脸便抽搐起来”。近藤一的良知,是他后来在冲绳岛撤退的时候,亲眼目睹了被卷入战争中的几百名日本平民的尸体,其中有被炸得支离破碎的尸体,有与母亲失散而哇哇大哭的婴儿,这些对于日本人的切肤之痛,让近藤想起了他在中国的所作所为。“我在中国所做的一切在冲绳重现,那个场面就像地狱。” 已年过8旬的近藤,现在一有空就会回到山西忏悔当年犯下的罪行。为冲绳战场上,象蚂蚁一样被杀害的日本人,让他突然意识到,中国人是和他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当年在山西屠杀中国民众同样是罪恶行径。14
近代以来,日本视侵华为其战略目标,一切的行动以此为目的。为了顺利地吞并中国,他们注重所谓历史的经验总结,有报道评论说:日本人总结了中国历史上元清两朝蒙古和满族人占领中原的经验,认为对于敢于反抗的汉族人,只有一个“杀”字可以威慑住,“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是巩固征服者外来统治的有效手段。因此,日本要占领中国,也只有对中国人大开杀戒。这种谬论居然成了他们在中国各地制造骇人听闻大屠杀的“理论指导”。从八一三战役后期日本军界首领狂妄叫嚣要“膺惩”中国人的历史事实来看,我们对于这种谬论是可以宁信其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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